为进一步推进扶贫领域低收入农户帮扶、社会救助各项责任落实,督促花园路街道相关责任部门克服疫情影响,高质量完成帮扶任务,完善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护航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区纪委监委《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统筹开展低收入农户帮扶和社会救助专项监督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花园路街道纪工委迅速行动,积极落实,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切实推动街道社会救助工作落实落细。
建立会商机制,及时沟通联系。花园路街道纪工委成立社会救助专项监督组,指派专人具体负责与民生保障办公室对接工作,建立联系沟通及定期会商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及时跟进花园路街道社会救助工作部署、任务分工及推进情况,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领导重视督办,推动任务落实。花园路街道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组组长李玉兰高度重视社会救助专项监督工作,亲自督办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深入一线,对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多轮次、不间断的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对于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于发现的不正确履职、消极不作为等问题,严肃执纪问责,确保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花园路街道纪工委督促主责部门严格落实《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实施细则》(京民社救发〔2018〕445号)、《海淀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海民发[2015]55号)等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做好社会救助对象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供暖救助等,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积极发动社区力量,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做到底数清,台账明。严格社会救助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对社会救助专项经费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及时发放,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文/彭丹 责编/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