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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海淀学习之星” | 卢鋆:勤学善思守初心 实干笃行担使命

来源:宣传部 | 时间:2021-11-23

2020年度、2021年度海淀区“终身学习品牌”“学习之星”评选活动中,海淀区纪委监委席秀东、卢、刘海霞、李一磊、邵文楠5名同志荣获“海淀学习之星”称号。今天,“廉洁海淀”带您走近“海淀学习之星”,聆听他们的学习故事。

 

勤学善思守初心 实干笃行担使命

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四级主任科员  卢鋆

 


卢鋆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历任国家大剧院工程部主管、团支部书记, 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20166月至今任海淀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员。她始终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通过学习有效提高政治素质,推动业务工作,提升履职能力。



提升政治站位,注重党性修养。她认真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深入、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恪守党性原则。曾为国家大剧院全体党员干部讲授党课。此外,依托“学习强国”平台,高效利用各种学习资源,学习积分位列所在党支部第一名。

加强业务学习,锤炼过硬本领。她认真钻研纪检监察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自觉提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梳理、提炼、归纳、总结工作规律与经验,圆满完成了一系列追责案件、违法涉刑案件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



积极开动脑筋,重视思考能力。她将勤学与善思紧密联系起来,把思考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在日常工作期间,对所办理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解读,以求深挖根源,创新办案思路举措。

坚持知行合一,强化问题导向。她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一方面,利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对我区所辖镇、街道等单位进行审理业务指导。另一方面,注重对典型案件的收集、整理、分析,参与组稿、编纂《以案为鉴——海淀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以案释纪典型案例选编》两册读本,在全区范围内发放、组织学习。

拓宽学习领域,激活创新思维。她勇于打破现有的知识壁垒,突破认知范围,进而构建新的学习框架。在工作之余,坚持对经济、法律等学科的学习,先后获得中级经济师职称、法学硕士学位,并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同时坚持利用“碎片时间”学习会计、审计、犯罪心理等相关知识。

卢鋆同志通过不断坚持学习,在各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她所撰写的《论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民法保护》一文在《创新管理实践论丛》发表,撰写的《产假期间降低职工工资,企业之举是对还是错?》一文在《北京劳动就业报》发表。在海淀区纪委监委任职期间,她在2018年、2019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均被评为“优秀”,2020年度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被授予海淀区纪委区监委2020年度“先锋党员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