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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解整治促提升 监督执纪促发展

来源:宣传部 | 时间:2017-06-13

  疏解整治促提升 监督执纪促发展

  ——海淀区深入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和“两个专项”工作纪实

 

  “我承诺:带头遵章守纪,不准发表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不准参与违法占用土地、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等活动;不准消极懈怠、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这是今年3月,海淀区在“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各单位党员干部对践行“六不准”纪律规定的庄严承诺。

  5月18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硕辅来到海淀区调研“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以及“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在听取海淀区的汇报后,张硕辅指出,海淀坚持早部署、快行动、治顽疾、见实效,“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和“两个专项”工作落实有力、有效,有经验、有亮点。

  统计数据表明,截止5月底,海淀区共梳理问题线索236个,其中“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线索70个,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66个,全部进入监督执纪工作程序。“两个专项”工作新立案25件,结案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约谈函询31人,组织处理11人。

  提高政治站位 强力推进专项治理

  身处新的发展阶段,北京正在实现由“聚集功能求增长”向“疏解功能谋发展”的深刻转变。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市政府提出的‘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作为执纪监督重点,以强有力的问责机制,倒逼干部担当,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在今年2月13日召开的海淀区纪委二次全会上,区委书记崔述强的讲话掷地有声。

  随即,区纪委及时制定了《关于全区党员干部在“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带头遵规守纪的通知》,明确提出“六不准”、“三必须”纪律规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等,全区各委办局、街道、镇及时细化方案,率先行动。

  为强化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海淀区通过《海淀报》、区政府和区纪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动员。此外,还印制宣传海报1000多套共3000多张,向全区各单位及基层社区、村,科队站所和窗口单位发放。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115个处级单位全部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主动自查自纠,主动查处问题,成为“两个专项”工作的“主阵地、主战场”。

  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和各项任务的落地提供了坚实保障。在海淀区圆明园21号院拆除腾退项目中,7.5万平方米的违法建设被拆除,清退承租户8300多名,没有发生一起群众上访事件和安全事故。“区纪委、区监委挺纪在前,提出的‘六不准’‘三必须’有效地约束、提醒、督促了党员干部依规依纪、积极履职。”青龙桥街道纪工委书记吕东明如是说。

  坚持快查快办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快查快办不拖延,严肃问责动真格。海淀区通过提高案件办理的效率,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

  “对‘两个专项’工作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理,我们做到第一时间流转、第一时间批示、第一时间办理,对于紧急重要线索做到当日批、当时转、即时办,形成协调一致、紧密配合、环环相扣的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肖韵竹介绍说。

  今年4月12日,怡丽北园社区居民到区委机关上访,反映该社区北门东侧存在违法建设、城管工作慢作为问题,区委书记崔述强亲自现场接待,区纪委快速跟进调查处置,不到一周便对违法建设进行拆除,并对城管执法部门4名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

  围绕突出问题,开展精准治理,海淀区继续出“重拳”。区纪委将环保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同步启动追责程序,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共接收41件重点交办件,对10名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和行政问责,下发7份《监察建议书》,对68人进行约谈提醒。对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偷排垃圾渗滤液案中存在的不作为等问题,先后追究17名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其中给予区环卫中心党委书记杨奋翮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区环卫中心主任郑秀山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4月,针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海淀区、通州区10个集体经济组织用9亿元征地补偿款兑付6亿元股权等”问题线索,海淀区迅速查清了温泉镇所涉及的6个村中有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征地补偿款7.11亿元存在违反程序规定、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针对存在的为官乱为问题,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对温泉镇党委书记、区农工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温泉镇、区农委对其他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要求立行立改。

  深化标本兼治 拓展专项治理成果 

  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才能堵塞制度漏洞;注重标本兼治,才能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海淀区纪委常委会在研究每一起案件处置后,不是案结事了,而是抽丝剥茧、层层缕析,深挖案件背后规律性、普遍性问题,实施“一案双查”,倒逼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两个专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海淀区通过查处四季青镇玉泉村小屯自然村的不可移动文物“小屯村侵华日军飞机掩体遗址”被拆除案,在全区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检查,各街镇主要领导干部文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有效改变了少数干部对文物重视不够、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问题。

  去年海淀区查处苏家坨镇北安河、徐各庄两村侵占生态林案之后,对属地和职能部门的党政领导、纪委书记、涉案相关责任人约谈提醒,督促区农委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侵林毁林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查处侵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苏家坨镇党委认真吸取案件教训,建立由镇长任林长、各村主任任二级林长的“林长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实施养护奖惩措施等制度,有效提升了生态林管理养护工作水平。

  城市治理,细微之处见功夫、见态度、见精神。不论是“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还是“两个专项”工作,着眼点都是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不折不扣的民生工程。海淀区通过疏解整治,成效正在显现,改变正在悄然发生……

  “海淀区将牢牢把握首都中心城区功能定位,围绕‘减人、添秤、服务’的全区中心工作,统筹推进疏解功能减人口和创新发展,加强精细化管理,用整治提升的实际成效给人民群众带来获得感”。海淀区委副书记、区长于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