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更好发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作用,12月14日上午,海淀区纪委监委把“警示教育课堂”搬进法院庭审现场,组织旁听了由海淀区纪委监委查办的北下关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赵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公开庭审,为党员领导干部敲响警钟。街道、镇党(工)委主要领导,纪(工)委负责同志,城市建设、项目工程等领域分管领导及区纪委监委部分机关干部共计90余人参与旁听。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经过2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各方提出证据并对证据进行质证,全面查明了案件事实,形成了完整证据链。“我没有意见,我认罪!”在陈述环节,赵某某对自己的受贿行为悔恨不已,当庭表示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旁听席上的人员神情凝重,深刻感受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通过庭审警示教育涤荡心灵。
这是一起典型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公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赵某某以借用的名义索要财物,改变不了权钱交易的本质。
“被告人赵某某,你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本应该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廉洁奉公,扎根基层,但是却手握公权、谋取私利,把党和人民交付的权力变成了个人贪腐的工具,不仅伤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感情,更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庭审中,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进行法庭教育时说道。
“曾经并肩工作的同志如今成为法庭上的被告,我感触颇深,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必须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党员领导干部纷纷表示,会以此为鉴,时刻绷紧廉洁之弦,坚守法纪底线,恪守廉洁红线,“今天的警示教育给我带来了深刻的警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党员干部必须要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
今年以来,海淀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开展“零距离”庭审旁听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一环,将教育警示抓在日常、严在平常、重在经常,累计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庭审旁听共计350余人次。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做好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引导党员敬畏纪法、尊崇纪法,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海晏河清的发展环境。(文/安可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