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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联合学习《实施细则》 为工作程序落地积极“热身”

来源: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日期:2019年09月03日 15:44

近日,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与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继续贯彻“轮流领学”制度,就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实施〈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深入学习。

会上,领学组员以《实施细则》内容为基础,结合区纪委监委相关培训精神,围绕纪检组工作实际,对《实施细则》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按照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在部门党组、基层组织三类不同的实施主体,详细解读了党员处分工作的常态模式,强调了不同模式中纪检组的对应职责,对不同模式在具体工作中的适用、纪检组内部审理程序、案件审查与处分环节的衔接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沟通互促、答疑解惑,一致认为要全面把握《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充分认识《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深入了解其对组内工作产生的影响,坚持做到以下三点:

一要高度重视内部审理工作。纪检组将在今后工作中扎实做好案件的内部审理工作,对标对表规定要求,出动全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把好案件质量关。二要严格规范党员处分程序。严格对照《实施细则》中的工作程序进行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工作,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明确适用规则,并督导驻在及监督单位严格履行处分程序。三要不断提高纪检工作能力。坚持好领学制度,把学习贯彻《实施细则》与《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其他党内法规结合起来,研究探索实际工作中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破解“纪检组对党组”常态模式之外的工作难题。

今后,纪检组将持之以恒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案件处理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文/于晓霞  责编/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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