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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 众志成城】学院路街道纪工委:“五严”纪律要求监督捐赠物资使用管理

来源:学院路街道纪工委

日期:2020年02月22日 10:50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社会各界踊跃捐赠款物,充分发扬了“八方驰援,同舟共济”的优秀传统。街道纪工委为切实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高效、及时透明,会同街道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学院路街道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捐赠物资使用管理的工作方案(试行)》,提出“五严”的纪律要求。

一是严格捐赠物资的接收程序。街道办事处和各社区接收的捐赠物品,详细记录捐赠物品的种类、数量、交付时间、用途等内容。要建立捐赠台账并进行单独管理,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账实相符、公开透明。街道办事处和各社区收到的捐赠资金,要根据海淀区捐赠中心相关工作要求,按照统一捐赠程序,由北京海博慈善基金会接收并管理。该基金会下设被捐赠单位的专项账户,对款项的使用范围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定向使用。

二是严格捐赠物资的使用管理。捐赠物资应当全部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疫病救治和困难患者救助等,不得挪作他用。对于捐赠人或单位有明确使用意愿的捐赠物资,街道及受捐赠社区应按照捐赠方意愿定向使用;对于没有明确使用意愿的捐赠物资,由街道根据地区防疫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使用。

三是严格情况报告及信息公开制度。街道有关部门接收的物资捐赠情况要及时告知综合办公室,并由综合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社区接收的物资捐赠情况要及时告知社区建设办公室。捐赠物资接收单位要适时向社会公开捐赠物资的来源、用途和使用情况等信息,自觉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是严明纪律要求。捐赠物资必须使用合理,用于保障和慰问疫情防控一线的党员、干部、群众,严格做到专款专物专用。捐赠物资要经街道主要领导、社区书记审批同意,并在街道纪检组织和社区纪检委员的监督下进行发放和使用,要做到签领手续完备,账目清晰,使用过程公开透明。相关台账和记录要向街道纪检组织和社区纪检委员备案。严禁受捐赠单位或个人滞留、截留、挪用、挤占捐赠物资;严禁单位和个人借疫情防控之名收受服务管理对象财物,或向其索要物资。

五是严格监督检查。街道纪检组织和社区纪检委员加强对捐赠物资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正有关单位或个人滞留、截留、挪用、挤占捐赠物资和借机收受服务管理对象财物或向其索要物资等行为。严防由于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捐赠物资致使捐赠物资严重毁损浪费等问题发生。对于违规违纪者,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文/郑茜  责编/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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