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法院政务处分工作,加强对法院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法院干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近日,海淀法院党组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相关解读文件,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邵明艳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和院领导参加。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运涛带领与会人员全面学习了《政务处分法》及八份解读文件,详细了解了《政务处分法》制定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衔接等知识,重点分析了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等问题。
邵明艳院长指出,《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强化了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了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在法院系统内部贯彻落实《政务处分法》,是全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全面从严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对审判执行权力监督的重要措施,是促进法官规范行使权力、公平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又一制度约束;要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习和落实《政务处分法》的工作。
邵明艳院长强调,一是要突出领导带头学习,履行好主体责任。法院党组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依法履行管理和处分职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二是要引导全体干警加强学习,做好深入地宣教。通过线上推送学习材料、线下组织集体研学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教育,使法律要求真正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从内心深处绷紧纪律之弦、树牢秉公用权、廉洁自律和坚守职业道德操守的意识。三是要促进监督全覆盖,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政务处分法》将监督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治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努力在海淀法院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四是机关纪委要加强业务学习,严格落实内部监督职责。机关纪委要深入学习《政务处分法》,弄清搞懂具体适用规则和程序,厘清政务处分与处分、党纪处分等相关概念的区别和联系,确保正确理解和运用;遇到问题或情况要及时跟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沟通、汇报;要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加强对全院干警的日常监督,促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查处、严肃追责,深入促进以案释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文/马琳 马育宏 责编/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