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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 关于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 时间:2023-11-03

根据海淀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19日至9月23日,海淀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城市管理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3日,第四巡察组向区城市管理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区城市管理委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整改落实主体责任。2月7日,召开科长以上领导干部会,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通报,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2月14日,专题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4月27日,以党组会的形式,听取整改措施落实推进情况汇报,进一步推动整改措施落实。5月21日,在征求科(室)意见的基础上,专题召开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并形成专题报告。

党组书记张洪雨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整改任务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结合分管领域,主动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本源,抓好整改。中层干部坚持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上来,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37个问题,共细化了100条整改措施,截至5月21日,已完成问题整改28个,其余9个正在持续推进

(一)聚焦“三治五化”,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和交通综合治理水平

第一,强化城市治理理念

1.深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北京系列讲话精神,着眼首都发展,立足海淀实际,充分把握创新发展与城市动能、协调发展与城市体系、绿色发展与城市环境之间的关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顶层设计,精准规划定位。

2.加强规划研究,着眼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围绕城市环境管理相关要求,聚焦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开展2023年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制定印发《2023年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3.充分发挥海淀区交通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立足“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大原则,拟制我区年度交通综合治理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督促进展,强化交通综合治理理念。

4.按照区信息化建设安排和要求,逐步推进智慧场景建设,分期、分层次、分领域有序推进业务场景应用,强化科技赋能,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第二,提升环境建设精细化水平

1.着力提升城市环境。修订完成《北京市海淀区道路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方案》,通过开展道路保洁日常检查、尘土残存量检测、专项检查督导、非现场检查(作业管理)等工作,推进道路保洁作业检查工作步入正轨,通过更专业化的作业检查,及时处置道路保洁问题。2023年一季度各级道路检测平均值均达到地标要求。促进街镇机械化作业,提升道路整洁度。2023年继续在青龙桥、马连洼、甘家口、海淀、上地、羊坊店等11个街镇共计730条道路开展背街小巷小型机械化降尘作业,加强重点区域道路清扫作业水平。积极开展城市清洁日活动,截至一季度共动员辖区单位1269个,出动人员3972人,出动车辆702辆,清理消杀垃圾站162处,清理公厕2907座,清理卫生死角3339处,清理堆物堆料1960.95吨,清理白色污染物3693.96公斤,清除非法小广告2025张,清理居民小区2532个。

2.开展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建立“区级统筹、街镇实施、专业协同”的工作格局,将3年达标类存量,统一纳入精治类验收范围,提升精治类背街小巷数量。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我区“大城管”检查考核机制,进行月检查、月考核,强化“回头看”检查任务常态化,以查促改,压实属地责任。同时整合街巷长、小巷管家等力量,共治共管做好背街小巷长效管理维护。

3.提升我区公厕数量。会同园林绿化部门在公园内建设公厕,并做好验收管护工作,2023年已经完成验收5座。组织街道、规划、财政等部门专题研究,结合城市更新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厕等公共公益项目。研究活动公厕建设方案,通过临时公厕满足群众需求。

4.推进围挡整治。对于上账围挡,逐一分析研判撤除条件,成熟一条,撤除一条,最大限度推进落实应纳尽纳、应拆尽拆。积极与各街镇沟通协调,合力推进非施工围挡治理工作。截止去年9月底,上账84处非施工围挡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通过审核销账。同时,将围挡整治纳入区环境建设管理月度考核,强化“回头看”检查任务常态化,以查促改,防止问题反弹。针对规范整治的非施工围挡,确保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定期实地对维护类围挡周边的卫生保洁、交通秩序等环境情况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整改。

5.创新桥下空间治理标准和模式。截止2022年底,已配合市级部门完成了“疏整促”专项桥下空间治理的核减工作。今年将在完成市级标准的前提下,创新桥下空间治理标准和模式,开展桥下空间环境治理提升试点工作,继续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桥下空间整治。

6.巩固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成果,持续消减存量违法建设,坚决拆除限期整治类未销账违建。坚持“拆违、腾地、利用”一体化推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拆违腾地再利用,实现拆违腾地空间高效利用。2022年,我区在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中率先通过市级创建验收,限期整治类图斑拆除率等各类指标全部达标,我区创建成果为优秀等次。

第三,完善垃圾全链条精细化管理

1.做好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障生活垃圾终端设施处理能力稳定。印发《海淀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海淀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办法》、《北京市海淀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运行管理检查办法》等区级管理文件,与城管执法局、市政中心、第三方专家团队形成监管合力,做好日常检查监管工作,保障设施平稳运行。目前,区内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达到了两个百分百,即垃圾100%无害化处理、环境监测100%达标。

2.持续开展桶站规范化、清运不及时问题治理,采取“每月一题”的形式督促街镇推进问题整改,将结果纳入区级生活垃圾分类月度考核,充分发挥好监督检查作用。

3.统筹做好非居民厨余垃圾划片收运,完善技术监管措施,规范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工作,做好计量称重设备的日常使用与维护,督促收运单位与产废单位签订合同。目前辖区合同签订率已达93.24%。

4.提高装修垃圾备案率。落实物业主体责任,加强备案指导,规范备案流程,推进知识普及。目前全区备案率超80%。

5.提高再生资源行业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大件低值回收体系。出台《海淀区再生资源回收集中储运车经营管理规范》,开发了体系智能运行管理平台——“海淀E回收智能云平台”,实现各环节线上线下协同作业,数据高效流转,信息精准溯源。截至目前,已建成回收中转站25处,有害垃圾暂存转运站1处,实现全区29个街镇全覆盖。

第四,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1.对天然气、电力替代非居民用户液化石油气工作,安全型液化气配件推广工作进行系统部署,制定印发《海淀区液化石油气管理工作方案》,有效管控城市运行风险,减少和避免瓶装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2022年禁用区液化石油气非居民用户清零,2022年全年未发生液化气爆燃事故。

2.加大整治违章占压燃气管线力度,密切跟踪重大隐患的消隐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剩余隐患点位,开展专项研究、全力协调推进。对一次性拆改有难度的点位,主动作为、积极沟通,通过签订承诺书等方式降级下账,全力推进违章占压燃气管线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剩余65项,正在强力推进。

3.加强居民供热锅炉房备案管理。按照供热全口径管理原则,全面梳理公建供热锅炉房备案。坚持年度检验注册制度,采暖季前更新台账信息。每年7月15日前完成新增或变更供热单位、锅炉房备案,9月21日前完成年检开展工作,结合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和执法管理融合工作,将供热单位备案情况纳入检查执法内容,倒逼供热单位及时备案登记。

4.合力防范外力破坏管线事故,会同相关部门、街道(乡镇),在限额以上工程审批、限额以下工程登记等环节加强提示和事后监管,调动和发挥好管线单位巡查和网格、社区、物业的作用,对于发现的挖掘施工作业,督促工程建设方登录防护系统、发布工程信息、做好与管线单位的对接配合。推进新版“管线防护系统”运行,督导各相关单位,尤其是各类管线单位,尽快在系统内建立和激活账号,为新版系统尽快正式运行和更好发挥作用奠定基础。

5.完善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坚持部门联动,密切配合,把前端建设与后端监管有效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截至目前,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照“重点突出、清单管理”思路,对电气热、环卫、广告景观、静态交通等行业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动态建议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4月18日以来,累计开展检查213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82项,已整改166项,整改率91.2%。其中,燃气安全检查6次,发现隐患25个,均已完成整改。推广安全生产隐患自查系统,督促企业注册并按照隐患目录开展自查自纠,建立事故隐患台账清单,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第五,提升交通综合治理水平

1.加强研究规划,依据《2022年海淀区城市慢行系统品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完成了66条路,77公里慢行不达标道路整治工作,消除了部分机非混行、非机动车道宽度不达标、自行车路权不明确的问题。同时,加强道路巡养,不断完善慢行标志、标线、彩铺等设施。2023年,编制印发《海淀区慢行系统品质提升三年(2023-2025年)行动计划》,为十四五期间慢行系统发展进一步明确方向和任务指标。

2.开展停车设施信息统计,将辖区29个街镇划分约1.2万个地块,进行停车设施信息统计,绘制基础底图,落点落图,2022年已基本完成报送工作,近期正在进行市、区两级数据核验修正。持续提升管理水平,针对停车管理服务,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将检查情况向各管理企业进行通报,不断研究改进停车管理考评机制。

3. 规范停车管理。梳理并制定“有位失管”道路调整台账,对确有需求纳入管理的道路,积极申报;对不符合规范的停车位线进行涂抹。提高车位利用率,以各街镇为实施主体开展有偿错时共享停车,组织和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共治,协同建立推进机制,盘活现有停车资源。下一步,将依据市级2023年专项考核标准制定我区利用率指标,针对性开展工作。

4.加强统筹协调。牵头住建委、交通支队等单位,主动对接市交通委相关处室负责领导,商讨解决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探讨解决治理超载超限的新思路、新想法。

5.加强道路设施巡养一体化建设,结合年度道路技术检测,按照精细化养护管理标准,加大养护维修力度,缩短病害修复时间,提高维修效率,确保道路设施完好。坚持“维修一条路,整治一条街”,统筹环境建设、管线消隐、道路积水、架空线整治等工作,避免反复开挖道路。

6.推进道路移交,协调督促建设单位尽快按照规划完成规划建设,完善路灯和交通工程等附属设施,继续推进规划道路尽快完成移交。2022年已完成100条道路移交。截至目前,门头村路已完成道路大修、断头路段绿化及公交车站挪移。美丽园路项目正在办理立项审批,预计年底前完成道路整治工作。

第六,加大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力度

1.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将规范共享单车、清理堆物堆料、门前责任区管理、地面油污治理、围挡整治等群众眼前脏乱、清净等项目纳入2023年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重点。今年以来,已累计规范非机动车停放2776处、清理堆物堆料955处、整治门前三包753处、治理地面油污221处、治理各类围挡4355延米。

2.开展共享单车治理,按照《海淀区共享单车停放治理工作方案》,通过拓展停放空间、加强科技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整合力量、加大引导宣传、典型经验推广六个方面,持续开展辖区共享单车停放治理工作。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提升治理水平。开展拉练检查,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加强运维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加强业务指导,指导道路养护单位在夜间作业时,选择噪音小、机动性强的机械设备,降低施工噪音,提高施工效率。搭设施工围挡,减少建筑垃圾外泄及施工噪音。优化施工工序,缩短作业时长,竭力减少对周边居民、环境的影响。

4.主动沟通协调,加强与属地和区住建委的沟通,协调督促高压自管小区电力线路设施产权方及时办理临时电改正式电手续并推进受电施工相关工作,有效解决高压自管小区停电问题。

5.完善责任机制。严格贯彻执行《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聚焦民生领域和城市管理领域相关问题,持续深化和落实“首接责任制”,严格落实“吹哨报到”,强化区级主要业务部门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以“每月一题”为抓手,全面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进一步提升疑难问题源头破解能力,全面提升案件解决率和群众满意。1月至5月,主要领导每月召开专题会调度失分案件,复盘失分原因。对于疑难案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随时召开专题会进行调度,推进市民诉求落实。

(二)加强监督教育力度,规范工程和资金管理

第一,加强教育监督力度

1.加强内部监督。加强监督检查,结合重要节日,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完善内控制度,财务科在完善内控制度的同时,加强对直属单位财务科室的督促指导。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各项规定,将公务用车纳入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平台线上管理,严格按照公车使用界限申请并完整登记用车信息。聚焦公车使用频繁的科室和部门,强化日常提醒。

2.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法规学习,坚持把党纪法规学习融入日常学习内容,使党员干部明纪律、明规矩。丰富教育形式,采取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通过耳闻目染,增强教育效果,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严肃执纪问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对于发生问题人员,追究科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责任,营造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

3.强化派驻监督。加强制度建设。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驻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细化优化廉洁把关工作,强化细化靠前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创新监督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针对工作特点精准、全面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结合业务实际,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纪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保障党和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第二,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制度

1.严格制度落实。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内控要求,依据工程、咨询项目金额履行招标、竞争性磋商或比选相关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

2.规范招标流程。严格落实制度规定,督促招标代理单位细化评分细则,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对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细致审查,并提出具体要求,坚决杜绝招投标存在关联方关系的问题。

第三,严格资金管理

1.针对热计量补贴项目退款未及时上缴财政,应收补贴款未及时收取的问题。及时收回应收改造补助资金,并严格按程序上交财政,完成了供热计量改造结项工作。

2.针对环境整治保证金挂账的问题。对未结项的“城中村、边角地”环境整治项目,梳理未支付拆迁补偿款、未结服务费、未支付项目审计费情况。开展项目审计,根据项目审计结果核准项目未付款金额后,申请资金完成支付工作。

三、深化整改成效,持续推动整改落实

委党组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由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持续整改阶段,仍需要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只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才能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才能取得城市管理和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新成效。

(一)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引导党员干部克服“前紧后松”“时间到、任务完”等错误认识。

党组继续落实好主体责任,责任领导履行好督导责任,责任科室承担起落实整改的具体责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隐患不清零不放松,持续推进整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二)健全工作机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坚持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注重成果转化。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和交通综合治理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三)强化跟踪问效。对于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将继续实行清单化、销账式管理。责任领导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及时了解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责任落地、整改工作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委反映。联系方式:88487410;邮政信箱: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南200乙);邮政编码:10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