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认定的主要依据是刑事法律,规范和惩处对象是普通公民,而违纪规范和惩处的对象是党员。党员加入党组织,意味着自愿进行‘权利让渡’和‘义务增持’,放弃了普通公民的部分权利,承担起高于普通公民的义务。因为对党员的要求更高更严,所以违纪的认定依据更为宽泛。”
6月29日,按照海淀区纪委监委工作安排,纪法教育周系列活动“纪法讲堂”第五期由海淀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卢鋆对违纪事实材料见面、统一审理重点难点要点进行分享,并介绍案件审理室近期重点工作。中关村科学城纪检监察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街道纪工委等共计30余人参加了学习。
卢鋆根据中央纪委出台的相关指导精神,结合本室研究制定的《案件质量问题清单及审理工作提示》,以违纪事实材料相关问题中的违纪事实认定、材料起草、材料见面和统一审理案件相关提示中的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处理为重点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立足审理工作实务中发现的常见多发、带有共性的执纪执法问题,必要部分引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适用法条作举例剖析,更加明晰的提示了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所需注意的重点事项。
“本堂课的讲述从理论到实践干货满满,听后十分‘解渴’,既能学习到违纪事实认定的主要依据、基本原则,也能了解到撰写违纪事实材料的各项要求。由于工作中办案实践经验少,本次课程从实务角度扩展了我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为案件办理提供了理论基础,激发了我进一步学习的兴趣,使我受益匪浅。”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干部李旻卿参加完课程后,表示受益良多。
此次“纪法讲堂”授课,内容丰富、条理清晰,切实将理论知识转变为实践方法,对更加规范、精准、高效做好审查调查中的证据收集、程序规范、手续签批等工作均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同时,此次授课也起到了集中答疑的作用,对各纪检监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和不明晰的地方进行了解释,从源头着手抓好案件质量,合力提升执纪执法能力素质,为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