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会商工作制度(试行)》要求,海淀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上半年会商会反馈问题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等情况,会同六家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会商会,以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同向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协同发力,会前精心筹备。为避免会商会议简单化、形式化,确保本次会商工作做实做细,会前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前谋划、细致考虑,全面梳理下半年开展派驻监督工作情况,并与六家监督单位密切沟通,共同商定本次会议议程、重点内容及注意事项等,力求会议紧扣主题、内容全面、效果明显。
聚焦重点,会中检视问题。会上,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聚焦重点、把准问题,由被监督单位领导通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第一次会商会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分别汇报各自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了下半年开展监督工作有关情况,同时结合日常监督和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动态抽查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就扎实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作出重要提示。
持续发力,会后督促落实。会后,派驻纪检监察组持续跟进监督,加强与被监督单位的沟通交流,对照监督会商会议纪要,对会议中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督促整改,推动会议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确保会商工作做实功、见实效。
下一步,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一以贯之坚持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进一步发挥定期会商机制的作用,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形成合力,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切实提高派驻监督质效。(文/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