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档案馆
关于十三届区委第三轮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部署,2023年1月31日至4月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海淀区档案馆开展了常规巡察。6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海淀区档案馆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坚持政治引领,全面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区档案馆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领导班子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巡察反馈会、巡察整改专题会等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区档案馆迅速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3项具体问题逐一梳理,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实施“销账式”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整改落实到位。
(三)细化任务分工,推进整改落实
集中整改期间,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统筹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对于短期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逐项销号。对于需要长期解决的任务,进一步明确整改计划和完成时限,倒逼进度,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
二、 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区档案馆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扎实推动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档”重要指示精神方面
第一,严格落实《档案法》,确保档案“应收尽收”。
依据《海淀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和“十四五”档案接收计划,定期依法集中接收本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各立档单位的各类档案,做到“应收尽收”。加大重点领域、重大活动和民生档案的接收力度,丰富优化馆藏资源。
第二,科学规范有序开放,依法依规做到“应开尽开”。
严格遵循档案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任务,依法、规范、及时对馆藏到期档案进行开放鉴定,做到“应开尽开”。
第三,坚持依法治档,将法治思维运用到档案鉴定销毁各环节。
健全档案开放会审机制,每年发布档案开放征求意见通知,及时协调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开放审核。严格执行档案鉴定销毁的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价值鉴定。
第四,严格履行社会档案征集职责,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资源。
1.主动发掘社会档案资源,加大征集力度。向社会公众发放《档案资料征集通告》宣传折页,推出线上特色征集令,扩大征集宣传。深入开展“三山五园”主题征集活动,已实地赴圆明园、颐和园等十余处地点累计拍摄700余张照片与大量视频资料。
2.健全档案征集制度机制,规范征集流程。修订《海淀区档案馆档案资料征集工作管理办法》《海淀区档案馆档案资料捐赠奖励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定期联系走访机制,及时向社会各界了解档案征集线索等情况,持续挖掘档案资源。
3.加强档案征集工作谋划,做好征集计划。加强调研,深入了解、挖掘区域内各门类社会档案资源,有计划、有方向开展档案捐赠、收购、征购工作。
(二)在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服务水平和效率方面
第一,围绕中心大局,精准做好档案服务。
1.紧贴区域发展需求,做好档案资政服务。立足区域发展需求,通过创办资政类刊物《档案参阅》、启动“海淀档案文化论坛”、推出“海淀风物”“非遗档案”“时代记忆”专栏连载等形式,精心打造系列档案特色编研品牌。
2.紧跟全区重点任务,深入开展接诉即办。结合区委政府重点任务,坚持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和信访工作要求,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不断优化档案服务方式,主动向前一步,推动实现未诉先办,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二,主动担当作为,提高档案服务水平。
1.加强档案“源头服务”。加强与区档案局沟通协调,安排《档案数字化》课程培训,普及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明确区档案馆数字化标准。完成30家试点单位电子文件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开展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和接收。
2.加强档案“资源服务”。与产生档案数量较多的立档单位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档案临时存储需求。合理安排现有馆藏档案位置,为立档单位预留30年的保存空间。
3.加大档案征集力度。通过各种档案业务培训、档案接收进馆等机会向档案员宣传档案征集工作。广泛征集各门类档案,有计划定向开展专项征集工作,并发布专项征集公告,丰富馆藏资源。
第三,坚持人民至上,提升档案服务质效。
1.规范设置指示标识,为群众做好方向指引。充分考虑查档群众的需求,在北部文化中心正门及地库入口等显眼位置沿途设立标识及指示牌,群众通过标示指引可以顺利到达查档大厅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高效解决群众诉求。及时将对外服务电话及对外办公时间在北部文化中心正门及二层档案馆开放区域进行公布,并公开档案馆各业务科室位置及联系方式,以便群众与相关部门及时取得联系。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充分发挥宣教作用。主动邀请区属单位、档案同行等前来参观交流,扩大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影响力。运用“海淀档案”微信公众号开设主题专栏推送9篇文章,联合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推出图文报道,开展档案主题网络宣讲直播,在线总观看数量达130余万人次。
第四,发挥科技优势,创新提升服务水平。
1.优化档案利用方式,拓宽服务创新领域。一是持续做好民生档案异地跨馆查档服务工作,截智目前我馆已与全国130家地市级档案馆签订异地跨馆查档协议,合作单位数量居于全市区县级档案馆首位。二是新增查档利用服务手段——“京通”小程序。截至目前共受理“京通”查档和咨询申请100余件,邮寄档案4件,切实满足查档群众需求。三是继续做好北京市民生档案跨馆平台查档服务和“海淀通”APP查档服务。截至目前,受理市级跨馆业务1498件,“海淀通”APP查档业务362件。四是依托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实现全国档案信息共享利用“一网通办”。
2.加强档案数字化技术创新,争当档案创新发展排头兵。
科研成果《海淀区馆藏档案数字化元数据标准》已应用于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确保数字化档案真实、唯一、完整、可用、安全。
(三)在落实“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方面
第一,加强档案库房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汛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防汛物资齐全。汛期做到“逢雨必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函,协助对档案馆大楼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维修养护。
第二,严格进出库房管理,确保档案绝对安全。
加强日常监管,规范人员进出库管理。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强化档案进出库管理,全方位保障档案实体安全。
第三,加强安全保密管理,筑牢档案安全防线。
加强外聘人员教育培训,制定外聘人员岗位应知应会工作手册,组织外聘人员开展档案安全、保密教育专题培训,防止发生失泄密情况。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实施采购,规范项目采购流程。
(四)在加强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方面
第一,进一步理顺局、馆关系,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局、馆协同工作联动,针对档案接收工作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及时与区档案局沟通会商,确保档案“收”“管”“存”“用”各环节顺利进行。
第二,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提升核心引领水平。
聚焦中心大局,充分发挥“一把手”领头雁作用,主动向区上级部门请示汇报重点工作及重要项目进展,加强与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及各区档案馆的交流互动,增进交流协作,拓宽工作思路。
第三,加强交流培训,提升综合业务水平。
1.增进科室交流,凝聚工作合力。探索建立科室工作交流制度,印发《关于加强科室间业务交流的通知》,定期开展业务座谈会,共同探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增进科室之间业务交流和工作协调,提升全馆综合业务能力。
2.完善“岗位说明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岗位说明书》,通过书面说明和老同志“传、帮、带”机制相结合,帮助轮岗干部及新任工作人员快速进入工作角色。
第四,加强内部安保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坚持多措并举,规范外聘人员安全管理,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第五,规范资产处置流程,把好资产“出口关”。
加强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习领会,进一步规范废旧资产处置的备案与审批程序。
第六,加强组织建设,理顺档案学会工作。
完成档案学会专职岗位正科级领导的选拔任用,明确档案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理顺了档案馆与研究会的工作关系,推动后续工作有序开展。
第七,深化细化派驻监督工作。
1.加强全过程监督,确保依法依规履责。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及档案馆内部制度规定,通过会议监督、约谈提醒等方式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依法依规履责。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提升人员档案安全责任意识。督促档案馆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保密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档案保密安全专题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档案保密安全相关规章制度,梳理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风险点。
3.加强教育管理,将监督工作向第三方延伸。通过会议监督、查阅合同资料等方式,督促档案馆加强对第三方人员在履职、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集体约谈部分涉及保密工作的第三方人员,督促严格落实保密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泄密事故发生。
三、 坚持常治长效,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
(一)强化理论武装,着力提高政治能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接诉即办、档案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推动工作能力,做好学用转化文章。
(二)强化担当作为,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强化主动治理、未诉先办,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查档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加快数字档案馆建设,持续巩固民生档案异地跨馆利用合作机制,优化档案查询利用服务方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深化作风建设,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切实将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档案工作中。聚焦巡察整改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压紧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整改成果转化
围绕整改事项,举一反三,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巡察整改。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将巡察整改融入中心工作和班子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得通、做得实、长期管用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档案服务能力和水平,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以整改落实推动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2401200: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路47号北部文化中心C座;邮编:100095;电子邮箱:hdda@mail.bjh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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