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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区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 时间:2026-06-01

根据委部署,2024年9月27日至12月6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政法委员会开展了巡察2025年3月3日,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政法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政治责任,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区委巡察意见反馈后,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坚决态度和务实举措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推动整改工作筹划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区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对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进行审定,全面指导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二是狠抓责任落实。针对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研究制定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确保整改实效。通过召开专题会、推进会等,及时传达学习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逐项分析巡察反馈问题,审阅把关整改方案。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带领责任科室,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推动把关问题整改,积极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坚持将巡察整改与政法工作紧密结合,以整改促进工作落实,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质量。

二、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自巡察反馈意见下发以来,区委政法委严格对照问题清单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0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中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2项,整改完成率100%,修订完善制度8项。

(一)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统筹协调系统工作方面

第一,进一步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监督制约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细化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配套措施,明确工作指引。加强与市级纪检监察部门、区纪委区监委、区人大、各单位机关纪委等沟通联系,落实《区纪委与区委政法委关于建立全区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区委巡察机构与区委政法委工作的协作配合机制》等制度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提高整体合力。

第二,进一步完善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

  加快提升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推动重点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根据全市统一建用综治信息化平台的要求,捋顺信息化平台统一登记、依法流转、督促落实等业务流转程序,形成标准统一、上下贯通、横向协同、开发兼容的综治中心信息化平台。二是推动平安海淀综治信息平台纳入区级统筹第一批整合清单,积极配合区数据局做好区级平台的整合工作。三是加强与市级单位对接联系,持续推进市级统建信息系统升级完善。

(二)政法力量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方面

第一,充分发挥政法系统职能,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推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责任制落实,为区域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坚持“数字”赋能,提升对高风险人员管理效能。运用数字模型技术,对市委政法委推送的重点人员情况进行信息核查比对,及时准确全部落实管控措施。深入挖掘辖区高校、科研机构等智力资源,以编制海淀区“十五五”时期“平安海淀”建设专项规划为契机,邀请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社会治安研究领域的教授参与构建高水平安全等重点工作任务。

第二,强化部署落实,扎实推进专项工作见行见效

  积极推进铁路沿线综合整治,提动专项任务加快落实。一是完成年度销账目标,按照市区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年度整治任务和绿化提升任务,并通过市级核验。二是主动沟通市级部门、铁路部门争取对海淀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资金支持,积极协调区级职能部门就2025年度上账难点任务给与政策倾斜,协助各街镇进一步推动区域性问题的整治整改。三是强化工作调度,根据市政府季度考核要求组织好各街镇挂账任务的现场核验和集中销账,以严实成效推动考核指标全面达标。

第三,构建科学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推动基层减负增效

精简优化基层考核体系,不断提升考核质效。一是对考核中部分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督导,做到立行立改。二是结合精简优化基层考核工作的各项要求,平安海淀考核全部纳入到全区综合性考核体系内,进一步压缩考核分值、减少考核主体,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三是针对不按照要求评定分数的单位,督促其按照要求重新评定分值,统一考核标准,确保考核提质增效。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系统党建方面

第一,高质量推进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1.加强班子成员沟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健全完善月度例会制度,及时准确传达相关工作要求,同步最新工作进度,强化科室业务沟通。副职领导、中层干部通过召开月度例会,沟通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安排,不断强化协同配合。二是进一步拓宽领导班子成员沟通渠道。按照委工作计划,结合实际,组织召开副职领导月度工作沟通会,沟通对接近期重点工作和有关安排。三是组织开展政法业务大讲堂,由科室负责同志带头为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讲业务,加强业务沟通交流,强化协同配合,提升业务能力。

2.健全重大事项会前沟通酝酿机制,完善会前议题征集和审核工作。一是规范上会议题材料送审程序和时间,委务会召开前将全部议题内容及相关资料汇报给各班子成员,就有关问题及时沟通协调,确保会前沟通到位,提升会议效率和质量。二是班子成员对上会议题进行充分酝酿,对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并在会上有针对性地作出发言、表态。三是修订完善《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政法委员会“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并印发至机关各科室对照落实,进一步提升委机关议题呈报规范化水平。

3.坚持和运用好谈心谈话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制定细化《2025年区委政法委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明确“管业务必须管思想”,明晰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同志责任。二是制定印发《海淀区委政法委机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内容和时限,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谈话制度落细落实。

第二,从严从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1.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管理。一是用好干部一体化平台,定期开展干部队伍情况分析,不断更新职务职级职数管理台账,为选人用人工作提供支撑。二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推动干部轮岗、交流、锻炼,及时将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提升能力本领,科级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三是优化年轻干部教育培训方式。以筹备海淀区法治工作大会等专项工作为试炼场,为年轻干部历练提供更多机会。充分利用本单位、全区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开设“政法业务大讲堂”,促进年轻干部对工作业务的全面了解,开阔眼界思路,更好履职担当。同时定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年轻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清廉之姿、稳健步伐走好人生路。

2.多措并举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一是用好职级晋升和考核奖励激励机制,进一步树牢实干实绩导向,对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职级公务员,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优先考虑。二是丰富精神激励手段,推行“师带徒”结对机制,发挥经验优势,增强老同志使命感。三是拓宽关怀保障渠道,发挥党支部、工会、妇联的职能,丰富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对生病、生活困难干部及时开展慰问,及时解决问题困难,缓解工作负担,传递组织温暖,提升凝聚力。

3.切实理顺职责,推动“三定”规定细化落实。一是督促各科室加强“三定”方案的学习落实,每月2次,由科室负责人带头讲业务,围绕科室职责,讲清楚业务的历史情况、政策要求、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等,加深全员对各科室工作全面了解,提高协作配合意识。二是理清“事随人走”事项,进一步规范制定详细的职责任务,明确平安铁路建设协调专项组办公室责任科室,理清相关工作的协作事项,及时做好力量补充和支持。

第三,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1.做实做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一是修订完善《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政法委员会“三重一大”制度规定》,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规范。二是持续加强科室间的沟通联络、协作配合,及时做好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等相关工作的议题申报和材料备案等。三是进一步严格会议记录要求,规范完善记录内容,重点记录讨论过程中的意见和结论。

2.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一是定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专题学习讨论,梳理全委干部档案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政策文件为基准,逐条研究、梳理解决。二是严格审核档案材料,加强对调入调出人员的材料审查,联系干部个人及时补充相关材料,查缺补漏。加强全委年度考核登记表、奖励审批表的填写规范提示和审查把关,提升全员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重视程度。三是及时整理档案材料,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好调出人员档案整卷流转、散材料流转,做好归档登记和流转记录。

第四,围绕中心工作推动政法系统党建高质量发展

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为海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法保障。一是结合市委政法委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在充分收集政法各单位党建情况基础上,科学制定2025年政法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加强征求意见和审核把关,“激励党员干警以最优作风、最佳状态投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维稳安保等重大任务”“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六联’机制”“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持续探索具有海淀特色的党建引领律师行业发展的新路径”等内容纳入党建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各政法单位党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二是提升各级各类学习培训质量效果。组织开展异地示范班培训,观摩学习优秀党建成果,加强“普法驿站”“微微计划”等特色项目和党建品牌创建指导,以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为抓手促进党建工作质效提升,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读书沙龙、“向前一步”等活动,多途径、多措施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队伍专业素养履职能力。三是建立重点地区防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践行区委大家商量着办理念,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推动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常态化,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为重点地区安全稳定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四)党风廉政建设、内控管理工作方面

第一,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1.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一是通过强化案例深度剖析、观看当事人纪录片、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交流研讨等方式,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杜绝“文件空转”“会议落实”现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动政法委机关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三是强化落实《2025年区委政法委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四是常态化落实“月度警示”纪律教育,加强全方位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提醒,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全面提升监督质效。一是通过对相关党内法规以及全区能力作风建设年相关要求等深入学习,进一步严明纪律,压实责任,关注涉及人、财、物尤其是存在外包服务项目的业务科室。二是在日常监督、会议监督中进一步化解“三重一大”事项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三是加大谈心谈话力度,以督促政法委各部门落实巡察整改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扎实开展。

第二,进一步提升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结合政法委工作实际,完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流程。一是参照区财政新规中对会议费支出管理、培训费支出管理的要求,修订完善《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内部控制制度手册(试行)》,进一步明确委机关经费支出管理细则,确保一事一凭证。二是进一步严格合同管理程序,加强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把关,完善合同信息台账内容,严格执行合同台账登记、备案制度,同时督促业务科室检查合同要件,确保合规履行。三是提升内控管理水平,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内部控制工作学习培训,提升财务工作能力,并在政法业务大讲堂中专门安排财务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财务审核,规范财务管理。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做到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

1.提升思想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深化巡察整改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树牢“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区委政法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消除责任盲区,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推动巡察整改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2.健全制度机制,夯实整改根基。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形成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建立整改台账动态管理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推动整改措施持续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长效机制保障整改成果不打折扣。

3.深化成果转化,提升整改效果。坚持以巡察整改促进政法工作提质增效,将巡察整改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等问题,强化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织密安全防护网。及时总结整改创新举措,形成典型经验,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251068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邮编100089;电子邮箱zfwdjk@mail.bjh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