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兼职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翠微股份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清理范围,明确清理时限,扎实推进、完成兼职清理工作。
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由公司党群工作部牵头,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集团综合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子公司党群工作部协调配合,负责对领导干部兼职职务进行核查并实施清理。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责人员,负责兼职清理工作整体工作的把控,督促工作组工作的进展。
制定专项实施计划。严格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国资委的工作要求,确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和各子公司班子成员,以及退(离)休干部为排查对象。建立排查人员明细单,组织填写兼职情况承诺书,全面摸底兼职情况。查阅汇总兼职基本信息,复核确定兼职情况,梳理填写《企业区管干部(含退休)在社会组织及企业兼职摸查情况统计明细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兼职清理规范情况统计表、明细表》等。
扎实进行规范清理。制定兼职清理目标,对兼职清理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人员,进行兼职政策规定、有关纪律要求和违规兼职违规取酬等相关细则的宣传、讲解与指导。采取职务分摊的方式,对兼职进行调整清理。联合工作组对全体管理人员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及在企业兼任的职务、是否领取薪酬等情况进行摸底,逐一筛选,确保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保证领导干部兼职符合规定要求。
截至7月,公司共计对13名公司领导班子成员、33名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各子公司12名班子成员完成兼职清理。此次领导干部兼职清理工作已趋于规范化、制度化,在清理过程中做到了底子全、情况明、兼职清。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兼职情况的宣传与管理,从严把关,对确因工作需要、且符合规定的兼职事项,严格按程序审批或备案,兼职不得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对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发生变更的,及时审核上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纳入干部日常监管范围,确保监督工作的常态化;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