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纪委、市纪委全会和区纪委全会的总体部署,为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有效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推动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日前,区纪委监察局召开全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部署会,对2014年海淀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专业培训,区监察局对海淀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遏制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北部地区开发建设、街道小型工程建设、2014年海淀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等6项重点工作开展了区级立项效能监察。会上,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预防腐败局局长刘志平就进一步做好2014年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高度重视。行政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之一,北京市监察局对2014年行政监察工作做出了统一部署,区监察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对6项工作开展专项立项效能监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认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今年的效能监察任务,通过效能监察这一抓手推动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的高效、高质量完成,同时促进行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建设。
二、掌握业务,严格执纪。聚焦纪检监察主业,理顺职责关系,找准定位,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责工作,要全面熟练掌握纪检监察工作业务要求,掌握效能监察对象的业务,工作要做到严格、深入、细致、扎实。要拓宽监督渠道,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特约监察员、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提高效能监察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公信力。要从严执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认真调查处理,实施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三、突出重点,找出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在效能监察过程中要真监察、敢监察,会监察,要以查找问题为导向,突出监察重点,对待问题,要不躲、不绕、抓住不放,对查找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真正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同时,积极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和相关部门完善政策、改进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2014年的效能监察工作将纳入各单位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中,年底将组织开展效能监察总结,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