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推进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3月12日,区政府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区长孙文锴与各位副区长,各位副区长与分管部门行政主要领导代表逐一签订了《2015年海淀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孙文锴指出,落实“两个责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刚性责任。
孙文锴强调,一是区政府各位副区长要认真执行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主体责任的落实,指导督促分管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二是区政府各单位行政领导班子要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总体布局中谋划,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以改革为动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行为;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有效控制行政成本;要进一步加强区政府对采购、项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加强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和其他政务信息事项的公开,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加强对落实党的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三是区政府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守纪律讲规矩,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各个方面,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示范带动作用。四是抓好压力传导,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各位副区长要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部门、各街镇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下级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