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海淀区纪委监察局不断增强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举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三转”工作要求,抓基础、强规范,有效发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信访举报工作迈上新台阶。2014年,海淀区到中纪委、市纪委的越级访、集体访数量处于低位,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排名靠前。
一、抓工作规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1.明确规矩,健全信访制度体系。依据中央纪委、市纪委信访举报工作规定,制定海淀区纪检监察信访案件“三级督办”意见、初信初访办理规定、行政投诉管理办法、对实名举报实行双向承诺办法、匿名信访件内部公示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健全信访受理、办理、程序、考核等方面制度体系,梳理形成信访工作制度汇编,要求信访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熟练运用。
2.找准定位,厘清信访职责边界。聚焦主业,集中精力受理和办理反映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作为工作重点,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调查处理;对反映违纪问题与提出利益诉求相交织的,在重点处理违纪问题的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诉求问题;对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事项,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其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
3.强化责任,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不断强化安全文明规范接访意识,制定突发应急事件预案,为信访接待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实施信访留痕管理。不断提高依法依规办信水平,严格把握信访办理依据、程序、时限等要求,对每一个环节都仔细推敲、认真把关、高效办理,确保信访工作无疏漏。
二、抓目标管理,推动信访责任落实
1.加强领导。建立领导带头、层层抓落实的区、处两级信访工作责任体系,要求基层党委、纪委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领导接访等制度,依法、及时、就地受理和办理信访举报,妥善解决信访问题。区纪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责任,对群众直接寄给自己的来信视如家书,每一封都认真阅读,认真督办;对重要信访件亲自阅批,并要求一一反馈调查结果。
2.加强管理。对纪内信访举报全部实施台账管理,做到底数清、责任明。坚持将每一件信访举报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建立“1+9”台账管理系统,即1个信访举报件总台账,9个分台账(包括市纪委交办件台账、转办本委各室督办台账、交办下级件台账等),对全部信访举报件进行分类管理、重点管理和跟踪管理。
3.严格督办。强化责任担当,对交办件实行联系人跟踪制,基层纪检组织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反馈进展;区纪委信访室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跟踪督办,并随时给予事中指导。要求基层对转办的初信初访件逢件必核,形成工作报告报区纪委备案,对初核件实行终身责任制;署实名举报按期答复,合理解释,从源头上减少重复信访。
4.严把质量。对转办基层的查报结果件,要求其报结果前,需将有关调查材料报区纪委预审,如有核实不细、材料不全等问题,退回做补充调查,严把审结关,确保办理质量。2012年以来,区纪委共审核基层初核信访件133件,退回补充调查65件,转立案4件。
5.加强考核。自2012年起制定《区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办法》,每年对基层信访举报机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办理工作等情况开展全面考核。对街道、镇等信访大户进行实地考核,对其他单位重点抽查,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将考核结果向区纪委常委会汇报,并向全区各单位党政正职通报。
三、抓线索核查,发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
1.加强管理评估,提高线索质量。按照信访举报线索“统一归口管理”要求,整合线索资源,加强分析研判。建立信访线索三级评估机制,综合多种渠道掌握的情况判定线索等级,根据可查性强弱不同,分别采取信访室排查、有关业务部门会商、信访领导小组会排查等方式进行处置。
2.聚焦突出问题,加强线索处置。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以及违法行政、违规履职等四类问题,加大信访线索分析排查和处置力度。
3.加强结果运用,服务工作大局。建立信访通报机制,将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及评估机制,严格考核评价,及时通报反馈。以全区领导干部工作会议为契机,定期通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情况,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去年共通报5次。建立重要信访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向街镇通报到市纪委、区纪委越级集体访情况,促进街镇纪委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