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太平庄街道新街口外大街3号院社区居委会原工作人员丛某某等三人非法占有北太平庄街道新街口外大街3号院“垃圾分类指导员”工资,共计2万余元,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西北旺镇唐家岭村经济合作社经理王某某违反民主决策制度,个人擅自决定将唐家岭村集体土地租给他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海淀区纪委努力践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高悬四把利剑,下大力气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5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人。
高悬信访监督利剑。突出线索收集,通过“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渠道进一步拓宽案源,将信访触角伸到群众身边。突出查办重点,对收到的各类反映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理,对反映党员干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等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结。突出压力传导,以信访举报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为契机,摸清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底数,尤其是将反映小官贪腐、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信访举报问题作为检查考核重要任务,重点检查基层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重要信访举报问题的办理情况,充分发挥信访监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高悬监督检查利剑。瞄准群众身边,通过成立明察暗访小组、组建社会监督队伍、引入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考评等方式,让基层各种“微腐败”无处藏身。瞄准关键节点,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机关、商场、餐饮、酒店等场所展开明察暗访,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5年对检查中发现的线索立案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移送司法2 人。瞄准重点问题,围绕大气污染环境治理、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社区“两委”和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点工作,加强执纪监督,做到精准目标、集中发力。
高悬专项治理利剑。以“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为抓手,针对不作为、不担当、不履责等突出问题,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查处相关问题2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19人。2016年,海淀区纪委将进一步聚焦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组织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治理两项工作,重点围绕“农村‘三资’管理使用”等腐败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开展专项治理,拍“苍蝇”、治乱象、解民忧,向基层腐败亮剑。
高悬查处问责利剑。把严格查处问责作为“杀手锏”,针对执法不公、与民争利、吃拿卡要等问题,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惠农政策等领域违纪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2015年,对西北旺镇唐家岭村南违法建设案等实施了“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了19名党员干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