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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监察局加大重点领域“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整治力度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部

日期:2016年07月25日 11:36

  2016年,海淀区纪委监察局加大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整治力度,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折子工程开展监督检查,从严整治违规违纪行为,切实加大问责力度,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聚焦问题,真督真导。制定下发《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善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及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领导,11家单位参加的区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每月对各相关单位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工作推动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截至目前已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对建立落实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检查等事项进行研究,主要责任单位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区执法监察局、国土海淀分局、区水务局等部门报送了工作重点、存在问题及相关整改方案。

  二是多方联动,真查真纠。坚持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一方面由区纪委书记带队到苏家坨镇、温泉镇、上庄镇、北下关街道等单位,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提出工作要求。另一方面组织由纪检监察干部、财政审计业务骨干、区政府特约监察员组成的联合监督组,围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每周开展1-2次检查,力争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各街镇的检查“全覆盖”。坚持上级督查与部门自查相结合,要求各处级单位每季度组织本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员开展一次监督检查,促进高效履职,推动作风转变。

  三是严格执纪,真严真治。截至目前,共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类案件28件,严肃查处了苏家坨镇北安河村和徐各庄村侵占生态林地的案件,对区园林绿化局、苏家坨镇政府、村委会在生态林管护过程中存在的履职不到位、失察失管等问题进行依纪处理,对13名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行为给予党政纪处分。坚持抓早抓小,围绕“夏季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对履职不力的一家行业部门主管领导、纪检组长和10个街镇主管领导、纪(工)委书记、城管执法常务副分队长共23人分别进行约谈,督促落实“两个责任”,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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